河南省某村村民程先生发现,自己居住了大半辈子的宅基地,早在2021年1月就被省政府批复征收,而他直到三年多后才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得知真相。这期间,没有公告张贴,没有入户通知,只有村委会曾口头提及的“拟征收”再无下文。
土地在法律层面已归属国家,并被挂牌出让给一家矿业公司。程先生的遭遇并非孤例:山东平度杜家疃村征地时,村民因守地殒命,背后是村主任与开发商合谋的纵火案;山西忻州77户村民缴纳400万元宅基地款后,15年未拿到土地,资金去向成谜。
这些事件折射出征地中的“程序空转”乱象:表面看,政府批文、补偿方案等材料一应俱全;实际上,公告仅发布在官网、补偿协议变“空白合同”、村委会截留审批文件等操作,使农民在毫无防备中失去土地。
. 批后公告沦为形式,知情权被架空
《土地管理法》明确要求征地批复须在“乡镇、村、村民小组范围内”公告。但现实中,地方政府常以“官网公示”替代实地张贴。程先生的案例中,县政府未在村里发布公告,导致他错过60日行政复议期限。类似情况在武汉蔡甸区高庙村重演:50户村民通过旧报纸才得知宅基地已被挂牌出让。
展开剩余67%. 补偿标准暗藏猫腻,农民被迫“自愿”签字
山东征地项目曝光“早签早奖励”陷阱:首日签约奖励5万元,但整体补偿标准比市场价低20万元。更有地区用“评估价”替代“市场价”,或承诺安置房变“纸面房”。部分村干部以“唯一方案”威逼利诱,隐瞒货币补偿选项,使农民在信息不对称中签字。
. 村委会角色异化,成开发商“帮凶”
平度纵火案中,村主任杜群某受开发商指使,雇人纵火致守地农民死亡。调查发现,其当选涉嫌贿选,每张选票花费千元。村干部与开发商勾结,擅自卖地、截留补偿款,甚至伪造村民同意文件。山西忻州案例中,村干部扣留宅基地审批单,伪造“放弃宅基地”签名。
. 土地性质随意变更,公共利益被滥用
征地名义常冠以“公共利益”,实际用于房地产或工商业开发。平度杜家疃村地块原定“工业和教育用地”,最终被开发商拍下建商品房。工业用地与住宅用地价差悬殊,这种“挂羊头卖狗肉”的操作,使农民补偿大幅缩水。
. 历史遗留问题成挡箭牌,维权陷入死循环
山西忻州77户村民的宅基地纠纷持续15年,基层政府以“年代久远、人员变动”推诿。中央政策要求解决历史遗留问题,但审批文件被扣、资金流向不明,村民百次信访未果。湖南宁远县一起宅基地纠纷因1993年颁证重叠,引发7年诉讼,凸显程序错误的长尾效应。
抓住期限与程序违法点
程先生案中,律师以“未依法公告”为由提起行政复议,最终使省政府确认征地批复违法。法律明确规定,对征地决定不服,可在知悉行为后60日内申请复议,或6个月内提起诉讼。重点核查程序漏洞:是否履行公告义务、评估机构是否由村民选定、补偿是否“先补后搬”。
违法执行的经济追责
山东聊城一起“未批先占”案中,法院判决政府占地行为违法,因未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。依据《国家赔偿法》,违法强拆、非法占地等行为可申请行政赔偿。需固定证据:房屋视频、书面文件原件、录音等。
检察监督与公开送达:穿透式监督纠正程序错误
山西晋中一起宅基地颁证重叠纠纷,检察院通过“检察长巡访”机制,公开向自然资源局送达检察建议,督促重新确权发证。这种“穿透式监督”可直击程序根源问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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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于:江西省